关于2013年第4次学位评定会学位证书及学位授予决议书发放的通知
2013年12月24日上午,校学位评定会在逸夫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共有441人申请硕士学位,75人申请博士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与会委员对以上申请人员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会议表决,决定授予433人硕士学位,74人博士学位。
本次学位评定会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于20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开始在逸夫楼北205研究生院学位办由陈超老师发放,博士学位证书需公示三个月后方可领取。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 2013年6月份及以后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只能通过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2013年6月份以前毕业的研究生继续使用纸质版“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
详情见(关于研究生使用离校管理系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2.毕业研究生在确定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刷身份证”领取研究生学位证书。
3.代领学位证要必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刷卡用)和由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必须注明代领人姓名、性别和联系电话),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一人同时代领多人学位证可只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在《学位证书发放登记册》上签署代领人姓名,方可领取证书。
本次学位评定会的学位授予决议书请各学院于2013年10月31日至学位办高瞻老师处领取。
毕业证书由培养办何东明老师(88821813)制作,毕业证书领取在各自学院。硕士学位材料由各个学部处理完毕后将送静园打印社(85860402,15367318402)进行归档处理,博士学位材料会后将立即送静园打印社进行归档处理,处理完毕后将送湖南大学档案馆存档(88821537;88822230)。学生想复印学位材料里面的任何东西请拨打以上电话联系。学位办不存在任何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