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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2014-06-30 09:27:31 MPAcc MPAcc 点击数:

 

本年度所有毕业研究生均使用“学生离校管理系统”办理离校手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需办理的离校手续包括:

归还学院公物资料(学院)、办理退宿手续(园区服务中心)、清理学费和住宿费(计划财务处)、归还图书(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图书馆)、毕业体检(校医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手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贷款学生不需确认此项);

离校手续并非要等到离校系统启用才可以办理,已经办理项目等离校系统启动后工作人员自然会通过此项。

二、离校管理系统大约启用时间

2014年6月19日

三、操作流程

第一步:开通个人门户

登陆个人信息门户:http://its-diy.hnu.edu.cn/ 进行注册。

第二步:登陆离校系统

在浏览器输入离校系统域名:http://lxxt.hnu.cn,进入学生离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个人信息门户一致)。

学生若忘记密码可咨询各自学院。

第三步:填写个人信息

为加强我校校友联络工作,充实校友数据库,请毕业生在查看个人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前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

第四步:查看离校信息

填写个人信息后,毕业生即可查看个人离校信息。若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通过”,表示学生不需再办理该手续;若状态显示为“不通过”,表示学生需按照项目的提示信息到相应部门办理手续,手续通过后会自动标记为“通过”;若状态显示为“未审核”,表示该项对应的部门还未进行审核,待部门审核后再查看该状态。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提前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以便缩短各部门审核处理时间,确保学生按时离校。

2.所有应期毕业研究生生只能通过离校系统办理离校手续; 2013年6月份前获得学位的研究生继续使用纸质版“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证书在各自学院领取。

4.请各位同学在来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之前一定要在离校系统中登录查看信息,一定要所有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通过”才来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以免白跑和浪费时间排队。

5.毕业研究生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本人领取需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刷身份证”领取研究生学位证书;

6.代领学位证要必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刷卡用)和由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必须注明代领人姓名、性别和联系电话),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人同时代领多人学位证可只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在《学位证书发放登记册》上签署代领人姓名和领证日期,方可领取证书。

7.系统使用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学工部李晓亮老师(0731-88821350)、吴斌老师(0731-88822750)。

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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