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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在职攻读会计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2014-01-09 17:21:59 MPAcc MPAcc 点击数:

 

关于2013年在职攻读会计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湖南大学相关文件,现就湖南大学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会计硕士要求: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2014年1月15日下午2:30,

地 点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

请所有考生带齐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

(一)资格审查和复试费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时间:2014年1月15日中午13:30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219

复试费:80元/人(请准备好零钱)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注意:《资格审查表》上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复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三、录取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4年2月25日后发放至学院。

四、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11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法律硕士

10000

教育硕士

10000

工程硕士

12000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4000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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