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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6-16 12:35:47 MPAcc MPAcc 点击数:

 

湖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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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的本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验证,考生在“学历查询”栏目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二)现场确认

2015年7月12日—14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4室)参加现场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考生出示以下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将专科毕业证原件一并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报名时须出示认证报告。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④《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其他事项

1、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有不同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时,考生可选择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联考,具体报名事项请查看该确认点的通知。

2、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也不在异地办学。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

会计硕士(代码:125300

(一)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逻辑、数学、写作),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安排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通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我校对所有考生的本科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认证程序和申请办法。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材料:①资格审查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还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学历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复试和录取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突出对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加强对考生工作背景的考察。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

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工作业绩和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0731-88684635 88684782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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