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校内调剂细则
根据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从学院及学校相关学院中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现将调剂细则公布如下。
一、 调剂报名条件
(1)审计硕士(非全日制)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分数线。
2. 考生第一报考专业为全日制管理类联考专业(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于84分且复试成绩高于144分。
(2)资产评估(非全日制)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分数线。
2. 考试报考专业为资产评估(全日制)、工商管理(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或者初试有统考英语、政治、数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考生。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于84分且复试成绩高于144分。
二、 调剂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计划数
|
025700
| 审计硕士
| 非全日制
| 5
|
025600
| 资产评估硕士
| 非全日制
| 22
|
三、 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4月13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一式三份交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221李老师。
四、 录取办法
录取优先顺序先接收院内再接收校内; 调剂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校内申请调剂考生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凡参加了原报考学院复试的考生并且复试合格只参加我院的面试, 原笔试成绩有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生需要在教育调剂服务系统中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和完成相关的录取工作。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 其他事项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