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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第四次校内调剂通知
2017-04-05 09:53:20 MPAcc MPAcc 点击数: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第四次校内调剂通知

我院审计硕士(非全日制)、资产评估(非全日制)两个专业硕士接收院内相应专业考生调剂。

一、 调剂办法

(1)审计硕士(非全日制)

调剂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所考报专业的初试分数线。

2. 考生第一报考专业为全日制管理类联考专业(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于84分且复试成绩大于144分。

调剂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资产评估(非全日制)

调剂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分数线。

2. 考试报考专业为全日制资产评估、全日制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包括第一批调剂至全日制资产评估考生)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于84分且复试成绩大于144分。

调剂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备注: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4月7日16:00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并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一式三份交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221李老师。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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