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第三次院内调剂通知
我院审计硕士(非全日制)、资产评估(非全日制)两个个专业硕士接收院内相应专业考生调剂。
一、 调剂办法
(1)审计硕士(非全日制)
调剂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所考报专业的初试分数线。
2. 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必须为全日制审计硕士或者全日制会计硕士。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于84分且复试成绩大于144分。
调剂顺序:
全日制审计硕士考生优先调剂,剩余名额再接受全日制会计硕士调剂。调剂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资产评估(非全日制)
调剂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公布初试分数线。
2. 考试报考专业为全日制资产评估或者全日制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包括第一批调剂至全日制资产评估考生)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于84分且复试成绩大于144分。
调剂顺序:
第一批调剂至资产评估硕士考生优先录取,剩余名额再接受全日制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调剂。调剂按照初试加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备注: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3月31日16:00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并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一式三份交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221李老师。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